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分头抓”的要求,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成都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郭启舟任组长,曾洪扬、石平、宋明学任副组长,市场秩序处、流通产业处、国际经贸关系处(餐饮产业处)、商务执法支队等相关处(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处。
四、工作分工
(一)市场秩序处:负责牵头本局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有关总体工作方案及措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猪屠宰、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及食品安全规定,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诚信建设,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
(二)流通产业处:负责指导督促超市(商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台账制度,配合相关监管部门指导超市(商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要求超市(商场)市对熟食品经营实施备案管理,推进超市(商场)诚信建设,及时提供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信息。
(三)国际经贸关系处(餐饮产业处):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指导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原材料进货查验登记、使用记录及餐厨垃圾处理信息公示等相关制度,以及指导企业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推进餐饮企业诚信建设,及时提供相关工作信息。
(四)商务执法支队:负责制定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等涉及食品安全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注水、加工病害猪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影响生猪产品、酒类流通等食品质量安全的违规行为,受理有关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供执法统计、投诉处理和相关工作信息。
(五)其他有关处室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按职责分工办理。
五、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加强超市(商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会同相关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注水、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围绕“打假保名”工作,持续开展酒类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有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等违法行为。
(二)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各超市(商场)贯彻执行商务部出台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对现场制作食品、问题食品的管理。指导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原材料来源及餐厨垃圾处理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商发〔2011〕61号)要求,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把生猪进场关,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制度,认真查验生猪产地证明、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按照我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要求,加强质量安全溯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