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统计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0]1号)的规定和安排,现将2010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0年10月24日考试。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9:00一11:30 统计学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一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9:00一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一 4:30 统计工作实务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省辖市不设考点。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统计师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获得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