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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十一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此外,由于受财政投入体制机制的制约,0-3岁散居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难以保证。现有幼儿园的保教人员(保健教师、保育员和营养员)受用人机制、待遇等问题的制约,队伍难稳定,人员素质难以保证。

  3.园舍建设任务重

  为应对未来三年的入园高峰,需要新增园舍面积90万平方米。其中,通过新建幼儿园而增加的园舍面积达50万平方米,约100所幼儿园。根据人口流向分析,这些幼儿园将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郊区。由于目前动迁难度加大等原因,新建幼儿园园舍面临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有缺口等困难。

  4.内涵建设要求更高

  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日益强烈;另一方面,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进程也要求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因此,上海的学前教育正面临着增加数量、提高质量的双重挑战。

  二、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儿童发展为本,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高峰的困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二)总体目标

  1.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构建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实现对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和看护服务的全覆盖。

  3.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幼儿园安全,确保在园(看护点)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4.进一步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三)发展指标

  1.构建和完善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积极稳妥应对入园高峰,逐步实现本市常住人口中3-6周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扩大3周岁以下儿童家长每年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免费的指导服务。

  2.全市新建和改扩建100所幼儿园。保持各级各类幼儿园园舍建设和设施设备的达标水平。80%以上幼儿园达到1988年教育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新建幼儿园所达到2005年上海市制定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的设施设备按照《上海市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配备达标。幼儿园的安全技防设施按照标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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