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四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考核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筑教发〔2011〕61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
根据《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0〕55号)和贵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改制学校办学行为深化学区化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筑府专议〔2011〕45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云岩、南明、小河、金阳四城区深化学区化管理改革工作,经研究,特制定《贵阳市四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考核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阳市四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考核评估方案(试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贵阳市四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考核评估方案
(试行)
一、考核组织机构
(一)各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所辖学区的学区化改革与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
(二)市成立推进工作考核小组,在各学区自评、区级考核的基础上,通过过程性考核与分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考核方式
各学区每半个学期对本学区各校区工作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对所辖的学区进行目标考核,市推进工作考核小组每学年对各区学区化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核内容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考核各区、各学区建立学区化改革组织机构情况、各学区是否真正实现“五统一”、学区内教师交流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各区是否能够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有效解决热点学校的学区化改革工作等。
(二)各学区教育教学水平
主要考核各学区的管理是否规范、科学,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学区内通过教师交流,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否明显提高、学区内各校区办学方向是否明确,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学区内各校区同年级教学质量是否无明显差异等。
(三)宣传及社会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