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对201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督察考核的通知
(豫统党组〔2010〕13号)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省地调队:
根据我局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 6月21日至6月30日,对各处室、单位上半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督察考核。
一、督察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本次督察考核采用各处室、单位自查与局党组统一组织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局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其中局工业处、能源处、咨询中心、省信息管理学校在向局分管领导汇报的同时要向局党组书记进行汇报。局党组根据情况对各处室、单位自查和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督察考核的内容
1、贯彻落实八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包括责任目标的制定和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领导重视和“一岗双责”制度执行情况;
3、《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4、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
5、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搞好民主集中制情况;
6、《中共河南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处室、单位要对照《河南省统计局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认真搞好自查自评,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对本处室、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总结,6月30日前将总结电子版报局监察室(邮箱:sjjcs@ha.stats.cn);
2、各处室、单位要主动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作好记录;
3、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找出不足,作好下半年工作安排。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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