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豫统文【2010】101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
为配合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进一步推动新《
统计法》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法知识竞赛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
统计法》、《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以及《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工作人员。
三、组织方式
竞赛分初赛、预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由各省辖市统计局组织。
预赛和决赛由省局组织,各省辖市统计局组队参加。每个代表队由三名队员组成,人员构成不限。预赛采用书面方式,成绩最好的8个队进入决赛。决赛采取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进行,当场决出名次。
四、奖励
获得决赛前3名的,颁发奖品和证书。组织工作突出的,颁发组织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