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文”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督查的通知
(筑教发〔2011〕64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体育中学:
按照“创文”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的工作要求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系统2011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1〕32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1〕51号)的要求,为全面指导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完成迎检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贵阳市各区(市、县)、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的工作部署,认真、严格对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2011年版)》的要求进行自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做好迎检阶段的整改提升、宣传教育和常态管理工作。
二、市教育局组成测评督查组(名单附后)对各区(市、县)、各学校迎检准备工作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
三、督查时间安排:
1.学校自查
2011年5月3日--2011年5月30日
2.区教育局检查
2011年5月15日--2011年5月30日
3.市教育局督查
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25日
四、督查内容与方式
市教育局督查组在区教育局的陪同下到随机抽取的辖区学校进行督查,各直属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由督查组在规定督查时间内进行明查与暗访。
具体内容:《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系统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1〕32号)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方案》(筑教发〔2011〕51号)中的有关内容。
(一)材料审核:
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2011年版)相关指标和测评要求进行材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