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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办关于做好申报2011年苏州市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办关于做好申报2011年苏州市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委员会、林业局、农业局、农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工作部署,经研究,苏州市农业技术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苏州市林牧水产蚕桑园艺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2011年9月召开评审会议,现将申报苏州市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在职从事农学、林业、畜牧、兽医、水产、蚕桑、蔬菜、果茶、食用菌等科技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中的技术人员,凡在农村生产第一线进行技术承包,直接从事农学、林业、畜牧、水产、蚕桑、园艺科技推广工作且目前持有“有效合同”的,也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中级职称的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并取得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
  (2)、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3)、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5)、取得地方中级2年以上,地方高级1年以上;
  (6)、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二)初级职称的基本条件
  1、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职称:(1)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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