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10分);
(三)做好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换届工作(20分);
(四)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10分);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九、监察室
(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德、能、勤、廉”的测评工作(20分);
(二)完成省纪委、监察厅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10分);
(三)落实省局“三项制度”,强化行政监察工作,继续落实行政效能督办制度(10分);
(四)抓好机关政风建设,继续开展政风纠风热线工作,协调指导系统开展纠风工作(10分);
(五)按职责权限,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揭发和控告(5分);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十、价格监督检查局
(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业协会收费、涉农价费以及交通运输、电力、成品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和教育收费等(15分);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期间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10分);
(三)积极探索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5分);
(四)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培育典型,加强宣传(10分);
(五)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大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10分);
(六)研究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支持性措施(5分);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十一、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一)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重点加强粮食、油料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开展农户种植意向、农资购买和农户存粮专项调查和成本预测调查,进一步提高成本资料的分析质量和参考价值(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