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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下达2010年价格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六)改进公路客运价格管理,修订《安徽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5分);

  (七)研究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10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六、收费管理处

  (一)继续加强涉企收费监管(10分);

  (二)加快环保收费改革。继续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10分);

  (三)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加强高中阶段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完善民办及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政策;继续稳定公办各级和各类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大力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15分);

  (四)健全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年审制度,规范发证和年审行为,继续开展收费管理基础工作考核(10分);

  (五)研究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10分);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七、农产品和医药价格处

  (一)贯彻落实国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政策(10分);

  (二)做好生猪等农副产品价格监管和调控工作(5分);

  (三)积极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按照管理职权,动态调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价格,降低虚高定价;同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配合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建立按病种付费制度;加强医疗器械和植入类高值耗材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价格(20分);

  (四)加强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的监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5分);

  (五)加强和完善水稻良种价格管理(5分);

  (六)研究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10分);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八、机关党委

  (一)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规定和要求,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完成省直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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