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干部素质(20分);
(二)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20分);
(三)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15分);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三、综合法规处
(一)牵头研究制定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10分);
(二)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10分);
(三)加快《安徽省价格管理条例》立法进程;颁布《安徽省定价目录》;组织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10分);
(四)牵头做好全局和各市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10分);
(五)做好全省价格工作会议材料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价格形势分析工作(15分);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四、商品价格处
(一)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做好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建立电价调整对困难群众补贴联动机制(15分);
(二)推进水价改革。落实国家水资源费征收办法;适当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指导各地建立水价调整对困难群众补贴联动机制(10分);
(三)加强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开展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情况的调查,指导各地加强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监管(10分);
(四)继续推进对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与工业用水同价政策(10分);
(五)研究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10分);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五、服务价格处
(一)进一步规范省管经营性服务收费,重点是事业单位收取的经营性服务收费(10分);
(二)研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做好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10分);
(三)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进程(5分);
(四)规范建设项目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5分);
(五)加强有线电视收费和电信资费等管理。修订《
安徽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建立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信息报告制度(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