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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下达2010年价格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下达2010年价格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皖价综〔2010〕48号)


各处室、单位,各市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2010年各处室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及分值》和《2010年各市物价局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印发的目标任务是今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各处室单位和各市物价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要统筹安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省局继续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处室、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各市物价局评议、评优的主要指标。

  三、请各处室单位和各市物价局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1份、自查表格20份,上报省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wjj2652671@126.com或省局内网邮箱。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省物价局2010年各处室单位
工作目标任务及分值

  根据全省价格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结合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能,现将各处室、单位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办公室

  (一)负责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工作(10分);

  (二)做好全局性重要会议会务工作和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决定的督办工作(10分);

  (三)牵头组织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及有关工作(5分);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10分);

  (五)做好公文处理、保密、机要、档案等工作(5分);

  (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指导、协调政务中心窗口工作(5分);

  (七)做好财务、资产管理工作(5分);

  (八)做好《安徽价格大事记》编印工作(5分);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二、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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