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业务收支差额,此数字自动生成。计算公式=(医疗收入+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医疗卫生支出+其他支出)。
(五)单列的村医补助情况包括2部分,分别是各级财政除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列出用于购买村医服务部分以外的所有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即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暂按农村常住人口人均3元标准购买村医的经费)。
二、新农合运行情况分析表
(一)填列时请注意各列的单位(人次、万元、元等)。
(二)“次均药品费用”应不大于对应的“次均费用”,填列时注意提示。本表加入了格式判断功能,需要手工录入,不可复制填列。
(三)各地汇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乡镇卫生院等报来的数据时,应注意“次均药品费用”的算法,即:次均药品费用=∑县区实报数÷此项相应单元格不为0的单位个数。
三、基层综合改革人员分流情况及用于分流安置的资金统计表
(一)本表1列、2列为各县(区)名,其与封面信息相关联,请务必填列封面内容。
(二)本表填列基层综合改革中分流人员及仅用于人员分流的资金安排情况。
(三)各县(区)季度间报送3至13列内容原则是没有变化的,如有变动务必将相关情况附纸说明。
(四)各县区基层综合改革中人员分流安置结束后,可不再填报此表(2010年分流安置结束的县(区),一季度也需要填列此表)。
(五)此表相关数据应与同期报送省级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数据一致。
(六)表中“自改革起实际拨付数”32个先期试点县区也需要填列,且此表仅填列一次。推开县区去年完成分流任务同32个试点县区,也需要填列一次,并注意选择“第二季度及以后请选择列表中情况”下拉框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季报表的封面务必如实填列。
(二)各地发送电子版本报表及分析时,命名邮件标题固定制式如庐阳区报送,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合肥市庐阳区报送基层医改季报。
(三)文件中所指的108个县(区)分别是:
1、枞阳县、大观区、怀宁县、潜山县、宿松县、太湖县、桐城市、望江县、宜秀区、迎江区、岳西县
2、蚌山区、固镇县、怀远县、淮上区、龙子湖区、五河县、禹会区
3、利辛县、蒙城县、谯城区、涡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