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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

  3.加快县域经济开放发展。 各县市区要抢抓重大发展机遇, 创新开放开发思路, 从实际出发, 依托资源优势, 大力加强招商引资, 不断提高县域经济的开放水平。 要把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 发展资源性产品深加工和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县域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内容。 承接产业转移的试点县、 重点县要发挥招商引资的政策优势,发展加工贸易, 努力扩大外贸出口, 当好县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着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突出、 出口规模较大、 外向度较高的开放型经济强县市区。 省、 市州要在政策资源、 招商渠道、人才培训、 客户信息等方面为县域经济开放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4.突出园区开放的主阵地作用。 进一步创新园区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 积极探索直管、 托管、 代管、 共建和一区多园、 多区一园等多元化模式, 探索跨省跨国联合开发、 委托战略投资者和跨国公司成片开发等多元化开发机制, 使园区真正成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 加大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力度, 打造一批主业突出、 外资来源地相对集中的特色园区, 推进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和特色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园区的投入, 加强产业配套, 完善园区设施, 增强承载能力。“十二五” 期间, 新增一批国家级园区, 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出口加工区。
  5.建设开放式的现代物流体系。 加快全省公路、 铁路、 机场、 港口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对接, 形成货畅其流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 加强物流网络规划和建设, 建设一批功能齐全、 规模较大、 外向度高的综合物流园区、 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 重点建设长株潭、 郴州、 衡阳、 岳阳、 怀化等区域物流节点, 加强与物流中心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综合运输通道与大型物流中心的对接。 全面发展江海、 铁海、 陆海等多式联运、 陆路口岸运输和国际快件业务, 鼓励“五定班列” 承运企业增开班列, 切实降低物流成本。 鼓励和支持沿海海运企业和港口仓储企业为我省企业提供多层次的货物集散、 装卸、 仓储、 包装、 加工、 配送、集装箱等港口综合物流服务。 积极培育现代物流服务市场, 建立健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尽早形成高效、 快捷、 低成本的现代物流体系。
  6.加快构建口岸大通关体系。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完善口岸功能, 增加口岸作业区, 加快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建设, 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 县市区设立检验检疫、 海关办事机构, 争取在长沙、 岳阳、 衡阳建设出口加工区或综合保税区, 更好地发挥郴州出口加工区平台作用。 加强跨区域口岸协作, 推广“属地申报、 口岸验放” 快速通关模式, 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和对重点进出口企业的个性化通关服务, 对进出口诚信企业实行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制度。 简化商务人士出入境手续, 扩大企业因公出国(境) 直通车范围。 完善全省口岸大通关协调机制, 强化口岸、海关、 检验检疫、 边防、 金融、 外汇、 税务、 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协作, 着力构建高效率、 低成本、 可预见的大通关体系, 实现投资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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