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对外投资与合作。 坚持“走出去”、“引进来” 相结合, 鼓励和引导我省企业参与国际、 区域合作, 实施企业国际化战略。 鼓励和引导省内优势行业和企业建立海外生产基地、 产业园区, 开展海外资源、 专利技术、 著名品牌和商业网络跨国收购, 境外上市, 构建多元、 稳定、安全的境外资源、 技术、 资金等要素供应和营销网络体系, 实现从产品国际化到组织国际化再到要素国际化的跨越。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援外项目招投标, 拓展国际工程承包市场, 带动我省设备、 技术、 服务、 劳务输出。 加强对“走出去” 企业的项目信息、 政策咨询、 法律支持、 金融保障等综合服务, 引导对外投资合理布局和境外有序竞争, 增强企业风险掌控能力。 进一步发展省际合作、 省部合作、 省校合作, 巩固和扩大同央企对接合作的成果。 充分发挥国际商会和全国异地湖南商会在对外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4.注重引进海内外先进技术、 管理和人才、智力资源。引进海内外先进技术、 管理和人才、智力资源, 是实施科教兴湘、 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举措。 着力引进对我省支柱产业有重大支撑作用的科技成果, 强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重大科技专项可实行国际合作攻关。 努力搭建产业发展的技术平台, 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 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订, 加入国际技术联盟, 积极争取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我省。 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管理经验, 提升我省企业管理、 社会管理的科学化、 国际化水平。 组织实施“百人计划”、 领军人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重点引进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 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 高级技能人才等专业人才。 完善引进人才来湘工作、 鼓励留学人员来(回) 湘创业的政策措施, 制定鼓励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的奖励资助办法。 积极推动科研院所、 高校的境内外交流合作。 支持有条件企业兼并重组境外研发机构, 建设高水准的国际联合研发基地。
5.加快现代服务业开放发展。 以长沙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衡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依托, 积极承接服务外包, 创建一批国家级软件出口、 数据处理、 动漫游戏、 文化创意等服务外包基地, 大力培育和引进一批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做大做强我省制造业物流、 农产品物流等特色物流产业, 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 积极引进境内外大型物流企业。 努力扩大金融开放度, 积极引进外资银行、 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 私募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推动城市商业银行与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合作。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 提高我省会展业国际化水平。 推进城市公用事业、 房地产、 信息咨询、 会计审计、 设计研发、 评估、 律师等现代服务业开放发展。 到“十二五” 末, 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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