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河南省·2011年度)》申请登录工作的通知
(豫司办〔2011〕12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厅定于近期开展《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河南省·2011年度)》(以下简称《名册》)的申请登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登录《名册》的条件
(一)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已按要求参加2010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
(二)《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在有效期内(2011年7月31日前到期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需提前办理完毕《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延续手续)。
二、申请登录《名册》应提交的材料
(一)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录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登录申请表》(样式附后)。填写《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登录申请表》,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一式一份,市属司法鉴定机构一式两份,应使用A4纸双面打印制表。
2、《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
(二)司法鉴定人申请登录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
2、《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手册》。
三、申请登录程序
(一)到省司法厅行政事务受理厅登记并领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表;
(二)到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按工作流程办理登录手续;
(三)凭有关手续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省辖市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由省辖市司法局统一到省厅办理登录手续,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直接到省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