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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1〕113号)


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持续深入构建和谐机关,积极推进我办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府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厅文明办)成员。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许明耀(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黄文辉(厅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成 员:杨本喜(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德志(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奖思(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永茂(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参军(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游有雄(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粟如(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河明(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宝贵(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厅文明办主任:黄文辉兼任。

  厅文明办成员:王跃平(秘书一处处长)

  赵雪晖(秘书二处处长)

  孙建辉(秘书三处处长)

  庄育霖(秘书四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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