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阶段。水土流失防治方面,合理安排工期、工序,避开降雨集中及干热大风天气,对先期完成的路段做好水土流失防护工程,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弃土做到随挖、随运,覆土做到随铺、随压,工地(包括取土场)设置雨水沟,填方区外侧宜设挡墙。水污染防治方面,设置沉淀池简易处理施工机械废水,设置化粪池,处理施工生活污水,沿河岸、洪道路段,须设置围堰或围墙和专门的排水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施工场地洒水,装车过程对渣土进行洒水,采取遮盖或密闭式运输,限速行驶,严禁抛、撒、漏,严格限制居民区200米半径内布设料场、灰土拌合站。
此外,噪声控制上,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固体废物处置上,对施工垃圾进行分类,没有利用价值的将及时清运处置,施工垃圾临时堆放需选择适当地点,堆放有序,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处置。基本农田保护上,按设计堆放废方,严格采取必要环保措施,尽量结合废方造地,保证基本农田的灌溉系统畅通。
(三)营运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严格控制尾气排放未达标车辆上路。噪声控制方面,车辆经过居民密集区,应禁止车辆鸣笛,车速应限制在设计范围内,减少汽车刹车次数,经过密集居民区使用吸声路面材料铺设或建隔声屏障。此外,要对危险品的运输安全采取应急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制定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计划和应急对策。
三、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生态保护。加强公路生态保护,优化建设路线,合理避绕生态敏感区,尽量拟合原地形,减少高填深挖,采取水土保持、动物通道设置、植物和湿地保护等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港口航道工程生态保护,尽量避免或减少对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改变、湿地破坏、海岸非正常侵蚀等问题,开展湿地保护、生态护岸、生态缓冲等措施。
(二)加强污染治理。开展公路施工期的污染治理,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技术,对营运期超标的路段实施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治理工程,推广应用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等环保技术。推进港口污水回用系统建设,加强煤炭、矿石码头的粉尘防治,加强对周边居民密集的集装箱作业区噪声治理。强化对营运车船定期监督、检查和维修,严格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全面实施船舶污染治理,实现营运客货车辆燃料消耗限值达标率100%。
(三)节约利用资源。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在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等环节集约节约土地、线位、岸线、空域资源。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源和运输枢纽资源,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线位走向和技术标准,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在枢纽节点的有效整合,提高枢纽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鼓励利用旧路改扩建,因地制宜控制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对临时用地恢复管理。完善港口岸线使用管理,鼓励建设公用码头,保障岸线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积极探索交通运输资源循环利用,推广使用废弃物(废水)循环利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路面材料、施工废料、弃渣、港口疏浚土等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
(四)加强节能环保监管。研究建立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完善节能环保监督管理网络,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引导重点用能单位改进用能管理和技术,督促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计划和管理措施。建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环保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建立能源消耗统计指标体系和节能环保评价监测机制,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要求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执行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交通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开展工程环保设计、工程环境监理和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监测,逐步开展运营工程的环保后评估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评估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建设绿色景观通道。按照省委、省政府“四绿”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着力提高国省县乡公路沿线绿化美化水平,有条件地段全面建成绿色通道,道路两侧建绿化带,沿线种植乔、灌木等成活率高的树木,在陡坡外侧种植粗大的乔木,路基边坡以及取弃土场上植树种草,并考虑景观美化,达到水土保持和绿化环境的双重效果。同时在海空港进出口、内河航运以及省际、城际、市际、城乡结合部等重点突出部位,建设景观示范通道,全面体现海峡西岸文化、旅游和资源特色。
第五章 保障政策措施
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推进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行动纲领,必须通过采取强化规划组织实施、完善体制机制、广开投融资渠道、推进科技创新、强化要素保障等措施,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强化规划对交通运输体系健康持续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一、强化规划实施。加大规划组织实施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规划宣传,让规划确定的发展蓝图深入人心,激发广大交通工作者的创业热情,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规划实施。抓紧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搞好年度计划,加快修编完善港口、普通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其他各交通领域子规划,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各领域具体发展政策措施上。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分析和中期评估,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加强重大课题调研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研究,及时分析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二、实施项目带动。强化项目策划生成,重点研究策划生成一批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综合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增选平台和机制,提升项目策划生成水平,健全项目储备管理制度。加大项目前期投入,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责任,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行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完善项目专家咨询和评估论证制度,推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和社会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推进科技创新。加大对公益性和基础性重大交通科研项目及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交通科技研究和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重点加强路基建设技术、路面建设与改造技术、桥梁建设与加固技术、高速公路改扩建成套技术、公路灾害防治技术、长大隧道建设技术、交通基础设施快速修复技术、港口油改电技术、海运电子数据交换、综合交通枢纽运管管理和诱导系统技术、交通设施建设节约型评估技术和路域生态工程技术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加强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构建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交通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港口综合信息服务、城市智能公共交通及交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决策五大交通信息化体系,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交通运输公众信息、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及综合运输枢纽信息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