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徐教职〔2010〕11号)
各职业学校:
为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江苏精神,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徐州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协会决定联合举办2010年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培养职业学校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徐州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协会共同主办。大赛由组委会统筹领导(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组委会设在徐州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协会。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中职组和高职组2个组别。中职组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高职组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
四、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按大类专业、形态类型分类,要求以实物、产品形式呈现。
五、大赛工作进程
1.5月-6月,各校举行创新大赛,选拔优秀作品。
2.7月20日-25日,各校报送参赛作品。
3.8月中旬,评审参赛作品,公布评审结果。
4.9月上旬,组织上报参加省创新大赛的作品。
六、上报材料
为规范作品申报程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参赛作品申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作品申报表;2、创新作品(项目)查新报告;3、创新作品的文字说明,说明中应包括参赛作品与已有专利或产品的不同之处,即参赛作品的新颖性介绍;4、创新作品完整的结构图、原理图、电子线路图等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合订成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寄至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科研处,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 jdkyc@163.com 。
上报材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不予评审。
七、奖项设置
1.学生奖:按中职组和高职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对特别优秀的发明作品可颁发特别奖。
2.教师伯乐奖:对部分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伯乐奖。
3.优秀组织奖。
组委会将从获奖作品中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作品,集中展示,推进创新教育的深化开展。
获奖学生的获奖成绩计入学生在校的成绩(学分),指导老师的工作计入本人年度工作量,学校应予以奖励。
八、大赛经费及其他安排
大赛收取参赛学生报名费及评审费。
大赛作品申报表、《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申报及评审办法》、《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免责申明》及大赛相关信息均在徐州职教网上查阅和下载,网址为:http://asp.xzzj.com/。
职业教育创新大赛是提高全民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创新大赛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