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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徐教基〔2010〕22号)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学校, 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十四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徐经信资源〔2010〕67号)要求,现就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时间为6月12日至18日,活动主题是“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二、各地、各学校要围绕主题,组织开展“校园低碳行动”,通过在校园内全面宣传和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倡导低碳生活,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低碳型社会建设,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行动中来,用自已的行动践行“节约能源、低碳生活”的环保理念,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节能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校园广播网、黑板报、橱窗、校会、班队主题会、参加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低碳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低碳环保”理念,创建绿色校园。
  2、开展实践活动。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生活实际,设计组织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实践活动,指导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粮食、一张纸等,将环保理念渗透到日常生活中。
  3、创建绿色学校。根据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精神,各地、各学校要加大校园卫生环境整治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加大校园绿化、美化力度,不断增加绿化覆盖面,开展校园禁烟活动,强化节能低碳各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节能低碳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发挥教师作用。各学校要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课堂加强学生环保教育,宣传低碳生活方式。同时,发挥教师引领带头作用,在教师中倡导“低碳生活”,营造追求节能生活的校园氛围。
  5、加强家校合作。各学校要发动学生走进社区,在社区、家庭中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理念,广泛开展“低碳生活、从我做起,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活动。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使节能低碳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本单位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市教育局将通过《德育工作简报》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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