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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当前,我区大风季节已经来临,部分县、市灾害性大风天气频繁,加之春季各种工、农业生产活动处于高峰期,用火、用电量剧增,特别是大多数农村普遍使用明火取暖、做饭,村舍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可燃柴草堆垛密集,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烧联营的大风天火灾事故。

  目前,我地区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属于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截至3月2日,全地区共发生火灾65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0.11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了18.18%,亡人数上升了50%,伤人数上升了10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33.48%。其中,2009年1月14日,巴楚县县城40公里处夏玛勒林场二队一居民房发生火灾,造成两人死亡;2009年1月17日,叶城县新城中路原生产资料公司综合楼14-6号易科达电子技术服务中心商铺发生火灾,造成一人死亡。

  为切实做好春季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大风天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要在地区的统一领导下,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县市、部门领导负责,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分析、部署大风天的防火、灭火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态势,有效减少大风天季节火灾起数和亡人火灾事故。

  二、迅速组织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霹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就当前大风天、清明节等春季防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是要突出工作重点,迅速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棉麻、供销、文化、工商、建设等相关部门,以棉花、木材、芦苇、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以及商场、市场、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员开展灭火演练。
  二是要强化工作举措,组织气象部门做好大风天气象预警和“禁火令”的发布工作,广泛动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加强大风天对辖区内耐火等级较低、人员密集的住宅区和农牧团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切实提高社区、乡镇和广大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
  三是地直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凡是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间距不足的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登高面、堵塞消防车道的,一律予以拆除。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变更其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尤其是要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文体部门要依法对已核发的相关证照予以吊销,符合取缔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等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审批手续,杜绝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加大组织开展本系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大力开展对教职员工、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培训预案演练等制度,春季学生宿舍内严禁超员住宿,男女生宿舍设置在一栋宿舍楼内的严禁在疏散楼道内安装栅栏,应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规范取暖等明火电气使用行为,严禁吸烟等行为。卫生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类医疗机构审批建筑消防前置,组织督促行业内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疏散演练。招商部门要督促、指导落户企业落实建筑消防安全审核验收,行业间相互配合协调共同防范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旅游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降级处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社会公众活动场所存在发生火灾事故隐患的,经责令整改却拒不整改的经营管理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实施拘留处罚。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宣传平台,义务刊播专项行动通知、公告,义务刊播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要积极组织新闻、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充分发挥各级宣传、媒体的作用,在全区范围内迅速掀起春季防火宣传的强大攻势。一是要广泛开展以宣传大风天“禁火令”和日常生产生活防火、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利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吸引广大群众自觉地投入到春季防火工作中来。二是要结合防火检查,深入牧区、企事业单位、乡镇、农村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三是要针对春季和清明节的特点,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预防和减少因野外用火、春耕烧荒、祭奠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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