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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2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注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注3为1035793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00842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349510人,增长47.79%,年平均增长率为3.9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注43503201户,家庭户人口为740241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3人减少0.5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614027人,占54.20%;女性人口为4743911人,占45.8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74上升为118.3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18774人,占9.84%;15-64岁人口为9156398人,占88.40%;65岁及以上人口为182766人,占1.7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6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77901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48232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56269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2014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8060人上升为1717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2338人上升为2396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52170人下降为4405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12034人下降为88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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