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9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1年是实施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总结宣传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成就,营造良好的全民节能氛围,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911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6月12日至18日举办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宣传周期间,企业、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军营等要把倡导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宣传重点,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在全社会强化能源资源国情宣传教育,普及合理用能、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三、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要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要通过举办展览展示会、技术交流会、现场体验活动,建立节能科普基地,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倡导低碳消费,组织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宣传周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5市活动方案要于2011年6月1日前报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节能宣传周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举办2011年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共同主办2011第七届中国西部国际能源工业与节能减排科技博览会,各市要组织企业积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