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郭金龙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规划、机构编制、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吉 林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外事(港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统计和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编办、市台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对外友协、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财政部北京专员办。
刘敬民同志 负责公安、安全、司法、城市管理、体育、法制和信访方面工作。分管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
苟仲文同志 负责科技、经济和信息化、交通(含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投资促进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