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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2、 着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是发展生产, 确保市场供应。 落实扶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保障主要农产品、 基本生活必需品、 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 抓好产运销衔接, 加强粮油储备体系建设。 完善补贴制度, 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 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适时采取临时价格补贴措施, 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监管, 改善价格环境。 建立大米、 生猪、 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指数发布平台,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 对涉及民生的水、 电、 气等要素价格调整, 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 完善配套措施。三是加强执法, 稳定社会预期。 在涉农、 教育、医疗等领域, 组织开展收费和价格专项检查, 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价格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
  3、 着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 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优先发展先进装备制造、 新材料、 文化创意、 生物、 新能源、 信息和节能环保7大重点产业, 实施5大基础工程,建立3大支撑平台, 选择20项重大关键技术组织攻关, 加快推进100项重大产业项目。 二是继续推进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 突出以项目促进产业升级, 加快推进华菱汽车板和电工钢、 比亚迪长沙生产基地等建设, 加快培育郴州有色金属、 常德千亿烟草产业等产业集群, 加快建设衡阳特变电工、 岳阳石化等产业基地。 着眼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加快国家超算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钢铁、 有色等传统行业信息化改造, 推进长株潭和11个省级“两化融合” 试验区建设。 加大对高成长性、 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调整土地、 水、 电、 气等要素价格政策, 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推进规模化、品牌化、 网络化经营。 优先发展金融保险、 现代物流、 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 全面提升文化旅游、 商贸流通、 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
  4、 着力加强现代农业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加大粮食生产投入, 实施国家新增粮食产能规划, 加快推广超级稻, 突出抓好52个产粮大县基地建设, 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 推广生猪规模化养殖, 扩大蔬菜基地建设规模, 抓好优质油茶生产, 稳定发展双低油菜和优质棉花, 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实施农产品加工振兴计划, 推进柑桔、 棉花、 茶叶等产业优势产区建设, 发展苎麻、 中药材等区域特色产业, 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物流千亿产业工程, 重点支持龙头企业、 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园区建设。 三是突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洞庭湖、 “四水” 和中小河流治理, 启动新一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大力实施骨干山塘清淤扩容、 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 加强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建设, 抓好37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启动实施中小河流、 易灾地区综合治理工程。 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 培育一批骨干农机专业合作社。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 继续实施生态林工程。 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可再生能源。 四是加强新农村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加快农村电网改造、 安全饮水、 乡村道路建设和危房改造。 推进村庄治理, 重点抓好村容村貌和乡镇集市的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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