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1〕2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关于审计湖南省政府性债务的通知》(审财通〔2011〕67号)要求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剑飞
常务副组长:谢建辉
副 组 长:唐志浩
成 员: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委会、市先导控股公司、市湘江枢纽公司、市轨道集团、市环路公司、市水业投资公司、市公交投资公司、市城建投资集团、市长信投资公司、市引水投资公司,以及各区、县(市)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志浩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景旺、李晓宏任办公室副主任,易石军(13647411999)、刘加强(13787216789)任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