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整治农产品流通价费秩序。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对扰乱市场流通秩序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6.保障化肥生产和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国家关于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促进化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7.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农民增收。要稳定农民种粮预期,合理引导市场粮价,防止动用行政手段打压农产品价格的倾向,通过整顿治理农产品流通环节价格秩序,使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利益更多地向农民倾斜。认真抓好《宝鸡市加大涉农价费监管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意见》的落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
8.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做好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建立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
9.强化医药价格管理。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的价费工作。积极落实省上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降低药品价格。
10.改进民生价费管理。继续推进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巩固和深化涉企收费治理规范工作,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学前教育、银行服务、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有线电视、考试培训等收费行为。继续扩大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范围。加强经济适用房价格、廉租房租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和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三、着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11.创新价格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放开商品价格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做好旅店业、出租车等行业的价格服务和规范管理,实施机动车辆停车场(点)计时收费改革。
12.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反价格垄断规定》和《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重点打击价格垄断协议,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