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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1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发布制度。深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活动。探索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3.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相关职能部门

  4.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机构改革结束,各部门职能明晰后,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基础工作,于5月30前组织完成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确定、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执法职权的划分、执法责任的落实等工作,将结果书面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5.切实强化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管理。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宝鸡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宝政发〔2010〕5号)和《关于做好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宝府法发〔2010〕10号)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和确认工作,建立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电子档案,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日常动态管理。适时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逐步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6.进一步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做到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积极探索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制度,适时启动从重处罚和听证程序案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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