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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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动
公
开
(30分)
| 是否按照规范编制、更新《指南》和《目录》。
| 4
| 有《指南》和《目录》且更新好的得4分,缺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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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多样(政府网站、政府公告、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信息。
| 4
| 符合要求得4分,不符合要求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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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正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是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是否设有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栏目。
| 5
| 信息公开、更新及时、正确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结合市政府门户网站测评情况,好的得3分,不好的扣1-3分,缺少栏目的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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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项目是否齐全。项目是否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社会公益、监督检查、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人事信息、三农信息、社区信息。
| 4
| 项目齐全得4分,缺少项目每项扣0.5分,无项目职能的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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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办事、互动交流栏目维护和开展情况
| 2
| 按规定办理的得2分,执行不好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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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施建设及便民服务情况。
| 2
| 提供场所的得2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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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公开办事大厅,或实行了“一站式”、“一厅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
| 2
| 有且正常开展工作得2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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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办事步骤和服务方式有导示图、流程图、办事指南等。
| 5
| 有的得5分,不全面每项扣0.5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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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 1
| 执行规定得好的得1分,执行不好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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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宣传报道等,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 1
| 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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