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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备注

(30分)

是否按照规范编制、更新《指南》和《目录》。

4

有《指南》和《目录》且更新好的得4分,缺一项扣2分。

 

公开方式多样(政府网站、政府公告、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信息。

4

符合要求得4分,不符合要求扣2-4分。

 

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正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是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是否设有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栏目。

5

信息公开、更新及时、正确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结合市政府门户网站测评情况,好的得3分,不好的扣1-3分,缺少栏目的每项扣1分。

 

公开内容项目是否齐全。项目是否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社会公益、监督检查、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人事信息、三农信息、社区信息。

4

项目齐全得4分,缺少项目每项扣0.5分,无项目职能的不扣分。

 

网上公开办事、互动交流栏目维护和开展情况

2

按规定办理的得2分,执行不好不得分。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施建设及便民服务情况。

2

提供场所的得2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建立了公开办事大厅,或实行了“一站式”、“一厅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

2

有且正常开展工作得2分,没有不得分。

 

办事程序、办事步骤和服务方式有导示图、流程图、办事指南等。

5

有的得5分,不全面每项扣0.5分,没有不得分。

 

实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1

执行规定得好的得1分,执行不好的不得分。

 

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宣传报道等,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1

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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