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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2.总结通报。各县区要注重挖掘专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和各类动态信息,8月10日前将专项活动总结材料与各类统计表报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口计生局)。市上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表彰先进。

  3.兑现奖励。对实名举报,包括各类来信、来电举报经查实的兑现奖励政策。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全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机制、规范生育秩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专项活动抓出成效。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人社部门要会同计生部门,做好服务管理对象的排查登记、信息采集和协同执法工作;公安部门要结合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基础大排查等专项工作,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排查力度,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卫生部门要提供流动人口围产期保健、生育、引流产和预防接种的相关信息,协助做好补救措施落实工作;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在办理流动人口子女新生入学时,按规定核查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市人口计生局要发挥牵头贯总作用,及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要围绕专项活动提出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联席协调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提出对策意见。完善考核评估制度,推动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市人口计生局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新体制新机制,对处理难度大的案件,加大与户籍地联合执法、多部门协同查处的力度,有效规范生育秩序。各县(区)要完善村(社区)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机制,为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制度,加强与流出地的信息沟通、服务互动和管理协同,形成“一盘棋”格局。

  附件: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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