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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业布局和开发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建立完善代理服务制度。按照“企业办事不出区”的原则,园区管委会事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由管委会集中受理,内部流转,分项办理,办结后由窗口统一交付企业;园区管委会事权范围外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实行“委托代理”服务,由管委会统一窗口受理,委托代办,确需企业到场办理的由园区派人协同。建立完善绿色审批通道机制和重大项目调度机制,重大项目确定专人负责,实行全流程代理服务。
  建立完善统一服务制度。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和集中受理,由主要审批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审批,一次性告知,一次性申报、一次性收费、一次性审结。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职能部门在做出重要决定前,主动征求所涉及部门意见,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完善分级负责制度。深化园区行政体制改革,理顺职责关系,实行以责定权、权责一致,明确园区内各部门和部门内机构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到人。园区职责范围内政务服务实行逐级负责,限时办结;园区职责范围外,区(市)县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分级办理,须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事项归口逐级上报。园区工业企业的各项政务服务由各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督促。
  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首问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效能考核制等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效率服务,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工作问责,建立政务服务可追溯系统,对影响政务工作效率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考核督查,提高服务效能
  健全企业服务工作监管机制。各园区要建立企业服务的内部监督制度,明确监督工作责任科室,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加强督查与考核,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园区效能监察部门,要认真受理企业投诉,实施责任追究,并及时将受理结果回复企业。
  加强企业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各园区要建立完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从机构、制度、措施、效能监察等方面完善工作体系,促进工作开展,6月底前完成企业服务工作体系建设。各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的机构、制度、措施、效果四方面实施情况纳入园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市经委将加强对企业服务工作的督查,不定期开展企业评议和检查,对因服务工作影响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形象的重大事件,实行园区评优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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