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政法处、语委办、甘肃教育社、兰州实验小学、兰州商学院、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甘肃省经济贸易学校、甘肃省艺术设计学校)
(8)蔡建明--兰州市、定西市
(办公室、科技处、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甘肃省保育院、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甘肃中医学院、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9)李 晶--武威市、白银市
(督导办、高教处、省教材中心、甘肃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2.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
根据省政府《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1]51号)任务中省教育厅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并结合各处室业务,现将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办公室、督导办)
(2)督促各市州、县市区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有关任务的达标。(督导办、基教处)
(3)负责中小学校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司法、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思政处、基教处、体艺处、监察室)
(4)负责教育质量各项指标的监控,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规范办学行为。(督导办、基教处)
(5)调整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
(6)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教育项目和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需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发展规划处、财务处)
(7)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做好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校园校产的摸底、登记等工作。理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机制;负责“两基”迎“国检”工作所需经费的测算和申请;督促落实《甘肃省“两基”迎“国检”责任书》中承诺的经费,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经费等。(财务处、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