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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专业申报

  1.考试专业申报由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或由市州指定申报点。

  2.考生在申报点领取《考试专业申报表》,按表上要求正确填写内容。

  3.考生持《考试专业申报表》及身份证进行资料审核和交费。

  4.考点工作人员按考生《考试专业申报表》上填写的内容输入报考信息并打印考准考证。

  5.考生凭甘肃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考试时间进入考场。

  五、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由市州教育局跨县区抽调,并提前到位。

  2.各考点应对监考及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3.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纪观念,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尊重考生、关爱考生、服务考生。

  4.监考人员要认真核查考生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证件不全及证件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考生,不准参加专业考试。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6.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谈笑,严禁监考教师串岗、脱岗,严禁监考人员将试卷带出考场。

  7.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注意。时间终了,立即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由主考和监考共同将试卷送交考务组。

  8.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监考人员进入考场(佩戴标记的考点主任及巡视员除外),未经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9.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准携带通讯工具。

  六、考场纪律

  1.各学校、各考点在考前要对考生进行考试规则教育、考试纪律教育、考试诚信教育,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只要有违纪证据,同时有两名监考认定,就可按有关规定处罚,绝不能由于个别人的违规违纪使广大考生的利益受到损害。

  2.考试期间,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和其他具有无线通讯功能或具有储存功能的工具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要严格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防止利用假证件等手段作弊、替考。

  4.考试期间,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终了方可离开考点。考生一律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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