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甘教职成〔2011〕6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甘肃省教育厅)
一、总则
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考试管理,提高组织水平,创造阳光、和谐、平安的考试环境,对保证考试改革的顺利实施,维护对口招生考试的公正性和信誉度,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据教育部及省招委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职业教育专业考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领导
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进行。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报名及录取工作;省教育厅职成处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包括命题、制卷、评卷、登分)、管理、协调及检查指导工作;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考试组织工作,协调、组织考试专业的申报、资料审查、信息采集、纠错、上报、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各项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考点务必高度重视和加强考试管理,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保密、考点设置、试卷接运、试卷保管、分发、回收及考试外部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考点设置
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考点设置原则上每个市州只设一个考点,确需增加考点的市州,须征得省教育厅同意。考点选择以考生集中,交通方便、校舍条件较好为宜。考点须安装屏蔽设施,考试时实行全封闭、全屏蔽管理,确保考试环境不受外界干扰和影响。为加强招生考试的组织协调,各市州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考点主任,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点办公室下设考务、宣传、后勤、保卫及纪检等职能小组。考务组负责信息采集、报送,考场编排,监考选聘等考务组织工作;宣传组负责宣传咨询工作;后勤组负责接待服务及后勤保障工作;保卫组负责试卷接送,安保工作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纪检组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