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委员会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经人〔2010〕14号)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相关处室、行业协会:
为做好我市工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严格推荐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
二、被推荐者需填报《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术、技术水平、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及业绩综合材料(1000字以上)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号)、《专家情况登记表》、《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请直接从成都工业网(http://www.cdgy.gov.cn)网站下载。
四、请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行业处室及行业协会于3月29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报市经委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