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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簇桥乡顺江村十组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簇桥乡顺江村十组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的通知
(成发改审批函〔2011〕30号)


成都市五大花园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簇桥乡顺江村十组拆迁安置房项目立项批复延期的请示》(成五投〔2011〕2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编号:5101002011011800237)收悉。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同意将我委《关于成都市五大花园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簇桥乡顺江村十组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成发改投资〔2008〕59号)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11月。
  项目的其他内容仍按我委《关于成都市五大花园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簇桥乡顺江村十组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成发改投资〔2008〕59号)内容实施。请接此批复后,抓紧项目建设,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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