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锦江区华兴片区“新居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成发改审批〔2011〕112号)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征地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锦江区华兴片区“新居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成国土资锦征〔2011〕2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号:5101002011012100212)已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华兴新居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征地事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民新居、总图工程、农贸市场、幼儿园、小学、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拟建建筑总面积35.87万平方米。
(一)农民新居总建筑面积334051.6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39149.64平方米,包括:住宅226258.64平方米、非住宅1289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91067平方米,其中:车库90317平方米、物管用房450平方米、市政开闭所300平方米;架空层3835平方米。
(二)农贸市场:建筑面积1136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43平方米(机动车位41个,非机动车位244个)]。
(三)配套小学:总建筑面积10083.2平方米,36个班。
(四)配套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839.8平方米,12个班。
(五)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其中:社区用房300平方米、公厕50平方米。
(六)同步修建道路,管网等市政配套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办事处华新村2、7组、金像寺7组规划红线范围内,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94401.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358.92万元,其他费用7844.05万元,预备费用4310.1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888万元;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解决。
五、项目招标工作:请按国家招投标规定的有关事项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六、建设工期: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