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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现状调查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现状调查的通知
(成经〔2010〕207号)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

  根据市领导要求,为加快推进《成都市墙体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布局规划(2010-2012年)》实施,进一步摸清墙体材料产业现状,经与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会商,决定对我市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展开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包括烧结和非烧结的砖、砌块和墙板等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一)砖类包括生产页岩砖、煤矸石砖、混凝土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灰砂空心砖和加气混凝土砖等的企业。

  (二)砌块类包括生产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烧结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石膏砌块、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等的企业。

  (三)墙板类包括生产各类轻质建筑物内隔墙板、外墙板、保温墙板等的企业。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生产经营情况、土地使用、质量管理等有关情况以及工商、税务、安全、环保、劳动保障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详见《成都市墙体材料企业现状调查表》(附件1)。

  三、调查要求

  此次调查由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牵头,调查中要加强与发改、建设、国土、环保、安全、质监、工商、劳动社保等部门沟通,并协调环保、国土、发改共同签署核查意见。工商税务、国土等重要证照和环境评价、安全评价、项目备案、报建手续等重要文件需将复印件作为调查表的附件一并报送我委。

  为避免漏报错报,乡镇(街办)要参与现场核查,对没有证照或证照不齐以及在建的墙体材料生产单位或个人要纳入调查范围。

  四、材料报送

  (一)调查表纸质原件、调查相关的重要证照、文件的复印件由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直接报送或邮寄到市经委,调查表电子文档发送到cdqcdc@163.com。

  (二)报送时间:2010年6月5日前。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学正 唐荣

  电  话: 61881643  61881642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蜀锦68号C栋市经委冶金建材处207号(邮编:610041)。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成都市墙体材料企业现状调查表

  企业(盖章)    填表人:    电话:    乡镇(街办)审核人:    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审核人:     电话:

1. 生产单位名称

2. 法定代表人

3. 建厂日期

4. 详细地址(精确到镇(街办)、村、组)

5. 主要产品

6. 设计产能

7. 2009年实际产量

8. 主要生产工艺

9. 轮窑门数/隧道窑断面

10. 2009年销售收入(万元)

11. 2009年上缴税收(万元)

12. 2009年利润(万元)

13. 职工人数

14. 其中购买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职工人数

15. 工商执照号及登记或最近年检日期

16. 税务登记证号

17. 采矿许可证号及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18.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发证日期

19. 排污许可证号及发证日期

20. 项目备案机关、日期、文号

21. 项目报建审批机关、日期和文号

22. 环评报告批准部门、时间、文号

23. 土地产权证号或土地出租方

24.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基本农田/荒地)

25. 最近一次产品质量送检时间、检验机构及结论

乡镇(街办)现场核查意见(盖章)

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核查意见(盖章)

区(市)县发改部门核查意见(盖章)

区(市)县国土部门核查意见(盖章)

区(市)县环保部门核查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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