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委市电力局关于下达二O一一年迎峰度夏前杭州电网用电指标比例的通知
(杭经能源〔2011〕214号)
各有关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城区各供电局:
根据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关于调整迎峰度夏前各地用电指标比例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1〕217号)精神,今年5月1日至6月15日,省下达杭州电网的用电指标比例为早峰17.98%、腰荷18.36%、晚峰18.61%。为公平、公正地安排杭州电网的网供用电指标,有效开展我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按省网分配用电指标控制好用电负荷,根据各地同期的负荷水平及目前的负荷特性确定各地分配比例如下:
地区
| 早峰指标比例
| 腰荷指标比例
| 晚峰指标比例
|
市区
| 0.3969
| 0.3857
| 0.3778
|
萧山
| 0.2845
| 0.2845
| 0.29
|
余杭
| 0.1300
| 0.1301
| 0.13
|
富阳
| 0.1014
| 0.1150
| 0.118
|
临安
| 0.0586
| 0.0575
| 0.057
|
桐庐
| 0.0286
| 0.0272
| 0.0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