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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市电力局关于下达二O一一年迎峰度夏前杭州电网用电指标比例的通知

杭州市经委市电力局关于下达二O一一年迎峰度夏前杭州电网用电指标比例的通知
(杭经能源〔2011〕214号)


各有关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城区各供电局:
  根据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关于调整迎峰度夏前各地用电指标比例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1〕217号)精神,今年5月1日至6月15日,省下达杭州电网的用电指标比例为早峰17.98%、腰荷18.36%、晚峰18.61%。为公平、公正地安排杭州电网的网供用电指标,有效开展我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按省网分配用电指标控制好用电负荷,根据各地同期的负荷水平及目前的负荷特性确定各地分配比例如下:

地区

早峰指标比例

腰荷指标比例

晚峰指标比例

市区

0.3969

0.3857

0.3778

萧山

0.2845

0.2845

0.29

余杭

0.1300

0.1301

0.13

富阳

0.1014

0.1150

0.118

临安

0.0586

0.0575

0.057

桐庐

0.0286

0.0272

0.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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