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金融促进就业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金融促进就业的意见


  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进出口银行青岛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银行济南、青岛分行,恒丰银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鲁政发[2009]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推动创业和扩大就业,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金融支持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做好推动就业的金融支持工作,是金融部门的重要社会责任。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社会影响扩大,经济增速放缓,新增就业难度加大,劳动者失业风险增加,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初步统计,2009年,全省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达到190.8万人,较2008年增长20万人,为历年最高,但2009年企业计划增加用工数量较2008年减少68.6%,据估算,2009年,全省将有100万人处于动态失业状态。受金融危机影响,农民工返乡增多,农民工就业压力明显加大。统计显示,全省1450万农民工的80%以上在省内转移就业,按照5%的返乡率测算,将有70多万农民工在城镇无业可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金融支持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支持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改善支持就业金融服务,切实发挥支持和促进就业的金融职能作用,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促进和扩大就业经济领域和重点人群的金融支持

  一是加大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带动扩大就业。为了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家和山东省在近两年内安排了一批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对增加就业有巨大拉动作用。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和全省加大投资、扩大内需的有利契机,按照各行业务特点和自身优势,筛选符合贷款投放条件的重点项目,提高审批效率,加大信贷支持,为这些项目的顺利建设提供充足资金支持。对中央投资计划内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及时安排和拨付;对符合中央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协商,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前期准备工作。要及时掌握《关于加大对全省大型骨干企业信贷支持的通知》(济银发[2008]228号)中涉及项目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发改委联合推荐的24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按照贷款投放计划,继续加大对已开工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确保这些项目的顺利建设,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