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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开展山东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强力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意见

  (四)着力防范支付风险。随着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要特别注重支付风险防范问题。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切实改进和加强农村支付市场监管,防范化解支付风险。各市场参与主体要加强各类支付终端设备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支付终端特约商户的检查监督制度。着力提高电话转账业务的安全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支付权益。继续完善农村地区支付业务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风险案件信息的交流沟通,认真做好农村地区支付风险信息的搜集和风险预警,协调、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支付领域各类违法活动。开办创新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及时将相关业务制度和操作规程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当地人民银行要视其业务开展和制度建设情况,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五)积极开展调研交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要通过不断调研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当地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重点。加强对所辖各县、市、乡镇和行政村支付服务需求的调研分析,切实摸清辖内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类型、业务量等底数,加大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和行政村金融支付终端布放和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力度。及时开展对辖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的评估,总结农村金融支付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建设工作信息的沟通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创出本辖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新亮点。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注重结合各地实际,突出不同农村地区的宣传特色,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对非现金支付的认知度和好奇心。积极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非现金支付安全宣传,提高农民安全支付意识。建立县域银行卡宣传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适合各地的宣传方式,将县域宣传经常化、长期化。人民银行各级行要研究制定面向涉农金融机构业务培训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结算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在做好面向县支行每年一次专业培训的同时,大力支持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和涉农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针对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培训。涉农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系统内员工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为强力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在全省人民银行系统中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要充分认识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2011年支付结算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突出此项工作在基层人民银行履职方面的抓手作用,进一步加大协调和督导力度,切实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抓紧组织所辖县市支行制定2011年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步骤。各县(市)工作方案以中心支行为单位及时报送分行。要认真组织对照辖内各县市支行建设工作方案,逐条落实、督导和梳理,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继续落实建设工作的正向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人民银行各级行要根据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对各阶段建设工作成效实时跟踪、检查考评和总结表彰,确保辖区内“强力推进年”工作的各项目标最终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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