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省、市两级“三个融合”,提升县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质量。完善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与部门后台业务处理之间的协同机制,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与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系统的有机融合;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作为部门开展核心业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部门核心业务的有机融合;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数据作为行政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行政绩效管理的有机融合。健全“一库四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大厅信息共享的时效性。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功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使行政权力行为。完善电子监察标准,加大监察监控力度,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权力运行监控体系。主动查找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点,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四、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和决策执行情况,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决策不当造成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坚决防止“假听证”、“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五、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算和决算,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明确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切实落实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各项要求。2011年,选择10个省级部门进行预算公开工作试点,鼓励非试点部门比照试点部门做法公开部门预算。从2012年起,除涉密部门外,省级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全部推行预算公开。省级部门公开部门预算应包括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的文字概要、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中的收支预算表及简要说明,本部门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一并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