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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六)壮大旅游企业。支持旅游企业做强做大,在旅游饭店、景区、旅行社、旅游交通等领域培育一批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推进旅行社批零体系建设,形成一批在全国有竞争力的旅游批发商。积极稳妥地兴办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旅行社。吸引国际品牌旅游企业落户江苏,建立品牌联盟。积极培育地方品牌企业。支持大型旅游客运企业打造“江苏快旅”。鼓励我省旅游企业“走出去”,开拓境外客源市场。到2015年,全省拥有大型旅游集团和全国百强旅行社各5家以上,五星级饭店100家以上,发展一批度假型酒店和特色酒店。
  (七)延长旅游产业链。推进旅游产业延伸,发展策划设计、咨询服务和创意产业。完善旅游商品研发产销体系,建立江苏省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基地和集散地。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工业,集中布局,打造省级旅游装备品制造基地。发展旅游娱乐业,打造面向游客的品牌特色演出。充分利用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场所开展人文旅游。加强旅游业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的注册、运用与保护,培育一批具有江苏地方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知名旅游品牌。
  (八)加强宣传推广。实施大旅游战略,注重整体形象推广和企业产品营销相结合,充分利用外事、商务、侨务、对台、文化、广电、出版、电信、邮政、民航、铁路、公路等渠道,借助外宣、招商、会展、对外友好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广泛开展旅游宣传。强化媒体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逐步在境内外重点客源地设立旅游办事处、咨询中心。深化长江三角洲地区、苏鲁豫皖区域旅游合作和国际旅游合作,提升旅游联合营销水平。
  (九)扩大旅游节庆效应。整合旅游节庆资源,培育省级旅游节庆品牌。支持各地举办有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积极举办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旅游交易会、博览会和相关赛事等重大活动。
  (十)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制订《江苏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推进企事业单位开展奖励旅游。鼓励学校开展修学旅游,将修学旅游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与银行合作发行旅游信用卡,方便旅游消费。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营造居民友善、文明待客的良好氛围。
  (十一)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以游客满意度为中心,建立旅游质量监督网络。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监、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商品侵权假冒、强迫购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旅游收费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应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临时性活动除外)。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
  (十二)强化旅游管理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积极研究修订《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加快旅游标准化进程,制订、实施一批地方标准。实行旅行社等级评定制度和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开展导游员等级考核和评定,进一步强化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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