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咨询单位要每半年向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咨询服务情况,及时向接受评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着力点放在运用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注重实际效果,严防走过场、走形式。要把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督促企业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咨询单位工作,督促评审、咨询单位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质量管理机制,客观、公正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机构应对自己出具的评审报告负责,凡发现报告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该机构评审资格。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要掌握并运用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通用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各级安全监管局特别是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人员,要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和评审通用标准,用标准化标准检查和指导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水平。
附件:1、申请考评上报资料清单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
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略)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略)
附件1
申请考评上报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证明;
2)行业上有强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简介;
4)生产/服务主要过程的流程图或示意图;
5)地理位置图及厂区平面示意图;
6)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
7)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8)自评报告;
9)重大风险清单;
10)重大危险源清单;
1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12)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平面布局图。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
申请单位:
企业名称
| |
申请考评等级
| 一级企业
二级企业
三级企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所在县(区)安监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所在地市安监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兵团)安监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