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安委会发〔2011〕2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1年春节期间,全省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2011年2月9日18时,咸阳市泾阳县冀东海德堡水泥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兴隆镇白马杨采矿石料输送竖井内发生一起坍塌事故,5名工人被困井内。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省政府同意,就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正值冬春季节的事故易发期。春节过后,农民工返城、学生返校,各类交通运输压力增大,春节期间停工的煤矿、非煤矿山等工矿企业开始复工生产,煤炭、铁路、民航、道路、电力、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针对冬春季节的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和采取更加得力、更加扎实、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继续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好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公安、交通、煤炭、安监、建设、质监等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突出重点地区、关键场所和要害部位,大力开展检查督查,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各设区市、各行业部门大检查工作总结于3月底之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以煤矿为重点,认真做好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工作
春节过后大量停产检修煤矿将陆续恢复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排放瓦斯、恢复供电、恢复通风等复产安全保障措施;要按复产验收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下达验收合格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未经复产验收合格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要加强复产复工后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采掘作业规程,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瓦斯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复产复工的组织领导,制定有针对性的煤矿企业复产复工验收方案和标准,严格按照标准逐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