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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加强安全评价机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各安全评价机构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等,认真研究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的要求,强化业务培训。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安全评价市场秩序。

  五、建立和完善对安全评价工作申诉、投诉和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安全评价工作申诉、投诉和举报的事项进行认真核查,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省外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承诺书

  2、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

  3、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

  4、安全评价报告主要编制人员表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省外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到陕西省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为了切实做好在陕西的安全评价工作,更好地为陕西的安全生产工作服好务,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认真学习和遵守陕西省对评价机构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按照陕西省《外省中介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且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
  三、按照要求,选派到陕西分公司的人员,均是我公司注册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
  四、客观、科学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坚决做到:
  (一)评价人员未进行现场勘察,坚决不出评价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坚决不出评价报告;
  (三)给生产经营单位提出需整改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坚决不出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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