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6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和交通环境,增强城市交通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市政府将2011年确定为“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积极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全面实施全域城市化战略、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重大活动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5%以上。
(三)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2011年,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人以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交通综合整治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计划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指导以及工作结果的考核。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万才 市长
副组长:张 军 副市长
王立科 副市长
成 员:王忠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周 洲 市政府副秘书长
荣 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维洲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