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抓机制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总结世博实践中积累起来的成功经验,将其转化为水务海洋管理长效机制。要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程序、规范、定额和标准等,从根本上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行业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规范计划用水指标的核定;要研究制定居民用水总表分装的条件、标准、程序和收费等规定;要不断完善河道管理养护、排水管道日常管理养护、供排水设施运行监管和应急处置、防台防汛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在行政许可方面,要全力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管理;在行政执法方面,要细化自由裁量权,通过制度、标准、程序来防止和减少“权力寻租”问题的发生。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方面,要加强市区协同,着力探索政风行风建设的联动机制;要继续开展内部测评、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着力健全政风行风建设考评机制;要不断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着力创新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
四、实施步骤
根据全国和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传达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和动员2011年工作。主要安排:一是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员队伍。各级水务海洋部门和纠风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2011年政风行风建设良好开局。二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动员大会,总结回顾2010年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宣传动员、总结部署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围绕“爱岗敬业,用心服务”、“我为和谐水务作贡献”等主题,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积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各类主题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营造政风行风建设良好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6-10月)
根据《2011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政风行风建设年度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主要安排:一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基层站所测评。5月份,在全系统范围内,启动基层站所测评工作。三是组织专项检查。6月上旬起,对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海洋局)、供排水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组织开展全系统内部测评。9月份,为迎接2011年市政风行风测评,在局系统范围内,开展内部测评工作。五是组织召开推进会。10月份,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系统内部沟通交流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汇报会,向市纠风办和市政风行风监督员汇报工作。六是编写《政风行风建设简报》。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及时将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动态、特色亮点报送至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七是定期召开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制度,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良好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