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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抓责任落实。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要对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工作局面。为加强工作落实,要依据《上海市纠风工作考核若干规定》和《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研究制定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办法,开展对区(县)水务(海洋)部门和局属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要继续制定方案开展局系统内部测评活动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三)抓服务保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运行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解决安全运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供水行业,一定要把安全供水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供水行业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供水各环节运行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及措施;要建立和完善供水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以一方平安,为上海的和谐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四)抓问题整改。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首先,重点解决好2010年市政风行风测评和局内部测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其次,着力抓好今年新发现问题的即知即改,认真处理来电、来信、来访,高度关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媒体反映出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抓具体整改,有一件改一件;对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也要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保质保量地抓好落实。要落实问题整改工作督查制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处理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高于90%。第三,要加大查信办案力度,重点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制止和纠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曝光,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蔓延。

  (五)抓实事实办。继续推进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受益广的民生工程建设。今年要稳步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改造任务,落实中心城区100万只超期水表的更换任务;加快推进郊区集约化供水,年内关闭浦东新区、青浦区等10座乡镇水厂,推进金山一水厂、徐泾水厂、城桥水厂等新建、扩建工程;继续推进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芦潮港、金汇港等区域骨干泵闸建设,推进大定海、新宛平等18个排水系统建设改造,实施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积水改善以及沉管抢修工程;继续推进青草沙通水切换,让更多市民享受到更好的水源;启动黑臭河道整治“十、百、千、万”工程,完成宝山潘泾、奉贤金汇港等20公里骨干河道综合整治任务,新开工闵行周浦塘、松江砖新河等18条段87公里骨干河道整治;结合小城镇建设试点、村庄改造、优美乡镇创建等工作,新建完成4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任务;完成中心城区新槎浦等10公里界河疏浚和近郊及省界界泾、杨泾等6条段18公里界河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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