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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广大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知识普遍得到提高,员工作业程序规范,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企业安全隐患得到整改。随着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而对存在隐患又不积极整改的企业则要从严执法。

  --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夯实,安全生产网络健全、责任落实、管理有效、制度完善,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三、方法步骤

  全市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5月-7月底)

  制定全市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启动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地区安监部门展开摸底调查,摸清本地区建材企业的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建材企业三年达标的工作方案。请各地区安监局于7月底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报市局一处。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1年8月起)

  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标准要求,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使企业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以“标准保安全”的科学思想。在此基础上,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工作。拟定从2011年8月起到2011年末,分别对各级安监部门有关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1、将企业自评与隐患排查相结合。各企业按照制定方案、建章建制、排查隐患、整改自评、复评达标的工作流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工作。重点对企业内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整改完毕后按要求编写自评报告。

  2、将复评考核与监督执法相结合。完成自评的企业,由所在地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复评考核,复评合格的企业由区县颁发“合格证书”。对复评不合格的企业,由地区安监局对企业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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